为了更好的规范淘宝网“手机”类目的市场管理,进步会员的购物体验,现淘宝网针对《关于淘宝网“手机”类目新增商品发布标准的通知布告》做以下调整。
此次规则变更于2018年1月5日进行公示关照,将于2018年1月23日正式生效。
重要变更要点:
1、调整“手机”类目保证金要求,变更前企业店铺或个体工商户若能提供品牌授权则无需缴纳5万保证金即可发布商品,此规则生效后,“手机”类目卖家(包含企业店铺和个体工商户)保证金同一提拔至5万。
实行步骤:
1、自本通知布告公示之日起,“手机”类目卖家可自立缴纳保证金;
2、自2018年1月24日起,淘宝网将对“手机”类目未缴纳足额保证金的卖家进行催缴,逾期3天未补足,消耗者保障服务标识将被取消;逾期5天未补足,店铺将会被屏蔽,同时所产生的交易将会被账期保障。
详细变更内容: